close

 ⊙歡迎加入臉書粉絲團,提供專業法律顧問、合約審閱撰擬等服務!⊙

扣薪_工作區域 1  

 

  進門沒說早安,扣錢!服儀不整,再扣錢!遲到一分鐘,通通扣錢!

 

  小明到「往每」餐廳打工,說好時薪150元,小明為了賺取學費,幾乎天天都排班,想說這樣就可以付學費了,沒想到月底,居然被老闆扣了一堆錢,於是小明就去找了老闆…

  

  小明:老闆,請問為什麼我的薪資被扣了這麼多錢?

  老闆:這個月你打破了三個盤子,每個150元,然後有兩天遲到了一分鐘,各扣1,000元。另外,你衣服沒有紮好,這也是要扣錢的,也扣個500元。

  

  小明想問,老闆他這樣子扣薪,是對的嗎?

 

  我們先看勞動基準法怎麼規定,第22條規定說,薪資要發全額,而第26條則說,不可以在薪資裡面預扣違約金或是賠償。所以回到小明上面的例子來看,我們已經可以確定的是,盤子的部分,原則上是不能夠從薪水裡面扣的,但是如果老闆跟小明另外講好,才可以抵銷。

 

  再來,遲到或是服儀不整等情形,老闆可以對小明作懲罰而扣他的薪水嗎?原則上,老闆當然對於公司的運營可以制定相當的規範,但是這個規範要讓大家都知道,所以老闆要制定一個工作規則,讓員工知道哪些情形可能會被懲罰。但在這個例子裡面,小明遲到只有一分鐘,這樣就要被扣薪水,會不會太嚴重呢?在法院的判決中,是認為懲罰也是要看比例原則的,也就是說,這樣僅僅遲到一分鐘的情形,卻要扣薪壹仟元的話,應該是不太相當的(小明時薪才150元,一次就被怒扣1,000元),所以在這個情形下,這個懲罰是有可能被認為不合理的。

 

  總結來說,如果是確定的損害需要賠償的話,不能雇主單方面的決定預扣工資,如果雙方講好的話,還是可以進行抵銷的。至於懲罰的話,如果雇主有預先公布,而且不是太過份的要求或是金額過高的話,基本上是合理的。

 

小編碎碎念: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約定好薪資扣項,雇主是不能隨意自行決定扣薪唷!

而扣減薪資的原因與實際扣減的金額也是有他的比例原則,不是雇主高興扣多少就扣多少,要不然像小明這樣一分鐘扣一千元…也太殘忍了(悲劇)

對於大部分的社會新鮮人(或打工族),往往因為不懂又擔心工作保不住,就選擇默默的吞下去,反而會形成一個惡性循環,所以,小編這邊要提醒大家在簽勞動契約書或相關賠償文件的時候要眼睛張大看清楚喔!

 

╔════════════════════════════╗
   瀛睿律師事務所-高雄所 
📞電話: 07-2692569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38號19樓之2 
╚════════════════════════════╝

 

#瀛睿律師事務所高雄所#律師#法律顧問#讓專業的來#問與答#歡迎來電預約諮詢##本所律師品質保證#勞基法#扣薪#求生存#勞資爭議

arrow
arrow

    瀛睿律師事務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