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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4大陸電商法.jpg
故事大綱:身為夢想實踐家的凱凱,想要到大陸成立個電商公司,賺點小錢試水溫。目標:東西賣得出去,凱凱發大財!可是,最近大陸通過了個電商法,這樣凱凱想販售東西該注意什麼才不會不小心觸法呢?
張律師來解答:(總結看最下方)

2018年8月31日大陸通過了”電子商務法”,並訂於2019年1月1日開始施行。

一般會稱這部法律為電商法,原因在於它所規範的對象是”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也就是說,除了少部份的情形之外,基本上只要您是用網路來賣東西或是提供服務,就會是這部法律所要規範的對象了,像是微商,甚至是使用直播的方式來販賣商品,都需要注意這部法律。
因此,就算只是在淘寶上面開個小店家,只要是從事電子商業活動的話,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作市場主體登記,也就表示您需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而如果從事的活動需要經過行政許可的,仍然需要在取得許可之後,才能進行。
對於上述這兩種資料,是需要在網站上進行”公示”的,使您的消費者或是平台使用者能夠清楚的確認。
需要注意的是,以往在經營電商時,可能會找一些行銷公司”幫忙”刷刷好評或是給個五星、點個讚之類的,以求消費者能夠盡快注意到自己的賣場。但是在電子商務法裡,明確的規定不能夠有”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也就是不能再找行銷公司刷好評,甚至是跟消費者說”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2元紅包”也是不行的。也因此在這種前提之下,這部法律對於店家自刪劣評的行為,是一併禁止的,不得不特別注意。
另外,店家在銷售時,可能會把一些產品進行搭售,可能是一種貼心,也可能是一種增加買氣的手段。不過在電子商務法則要求不能在這樣做,以往的什麼買機票送機場接送、訂飯店送SPA服務,這些都需要明白的分開來,不能再這樣設置為默認同意的狀況,而要能夠讓消費者明白的區分及注意。
去年底剛結束了雙十一購物節,這對各家快遞物流業者來說,是一個既興奮又崩潰的”一段”日子。(絕對不只一天的崩潰!!!)也因物流量極大,就造成了送貨時間上的遞延狀況,在電子商務法中,對於送貨時間要求”應當符合承諾的服務規範和時限”,所以物流業者可能不得不增加人手了呢。
最後要提醒的是,上面的規範,如果有違反的情形的話,可能會有相應的裁罰,罰則從一萬人民幣到五十萬人民幣不等,所以要前往大陸開電商的話,要多加注意,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情形,也可以尋求律師提供專業的意見以及相關的協助。
大陸電商法實施要點,重點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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